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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20余个物业服务企业被扣信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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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法定责任,自2025年10月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管执联动“清源行动”。本次行动首次构建“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综合执法”协同推进体系,着力打造“问题发现、整改提升、信用约束、执法保障”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源头治理进入制度化、精准化、协同化的新阶段。
垃圾分类部门联合物业管理部门开展培训 行动期间,市住建局严格对标《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聚焦管理责任人履职清单,对全市2000余个居住小区开展“清单式排查”,所发现的情况通过宁波市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为精准监管和后续处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将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履行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直接挂钩,行动已对140余家违反《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中20余个垃圾分类问题多次发生、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启动信用扣分程序,形成“违规即失信、整改必闭环”的刚性约束,极大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履约自觉。
现场执法人员给相关物业开单签字 此外,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应用平台,搭建管理和执法部门“案件移送、优先查处”线上闭环体系,推动垃圾分类执法从“线下巡查”向“精准溯源”转变。这一模式改变了传统监管方式,使得执法线索来源更精准、案件移交更顺畅、查处响应更迅速,显著提升了执法效率与法律震慑力,保障了管理闭环的最终落地。
象山县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运培训会 “清源行动”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有效提升了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履职能效,强化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源头管理主体责任。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是深化我市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提升城市精细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实践。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联合市综合执法局持续开展和深化“清源行动”,加大日常指导与执法查处力度,充分压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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