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象山县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

发布日期:2026-02-03 10: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象山县信用办

近日,象山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信用修复协调机制、开发信用修复提醒平台、组建信用修复团队等主要工作任务,形成“送达提示+到期提醒+专业代办+结果反馈”的服务流程,实现企业信用修复全周期跟进。

一是开发信用修复提醒平台。每月一次由县级各执法单位全量归集需要修复的失信信息,同时搜索县外执法部门认定的失信信息,建立失信信息库,明确失信信息的认定部门、认定时间、最短公示期到期日、修复渠道,对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失信信息,以短信方式自动提醒企业到指定渠道进行修复。自2025年11月建成试运行以来,平台已归集失信信息900余条,涉及企业463家,已有48家企业主动在“浙里信用”提交修复申请。

二是组建信用修复服务队伍。方案明确组建“1+18+N”信用修复服务队伍,“1”即由各执法部门人员组成的信用修复专业队伍,“18”即由18个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组成的信用修复代办队伍,N为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如县营商办委托的企服通服务机构。目前人员队伍已组建到位,并由县发改局、县营商办联合对信用修复代办员开展了业务培训,详细介绍信用修复代办员信用修复的背景意义、法律依据、修复渠道、修复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收费问题、第三方平台信息纠错方法等内容。各信用修复队伍主动靠前服务,做好企业信用修复指导代办工作,各失信信息认定部门及时做好受理审核工作。2025年11月份运作以来已修复失信信息129条。

三是设立信用修复专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板块设立信用修复专窗,帮助信用主体填报申请材料,并为各县域内所有市场主体和信用修复专员提供信用修复咨询服务,增设信用专线,目前已明确信用修复专员,并开展信用修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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