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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曙]海曙区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评级构建诚信商业生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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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规范有序发展,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宁波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等信息综合评定,按照“统一标准、强化指导、结果公开、分级管理”原则,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76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级12家,B级712家,C级42家。 一是制定评定计划,责任分工到位。细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评定工作安排,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通知各企业及时进行年度自查报告上传和企业自评自查,全面规范开展信用评定工作。通过前期排摸数据统计,在海曙区内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共1388家,除经营方式为零售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涉嫌违法经营已经立案尚未作出决定的、取得经营许可(备案)不满半年的、申请暂停经营超过半年的企业外,参评企业共766家,按照“一户一档”原则,作为基础档案库。 二是对照评定标准,综合评级到位。按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结合主体责任信息、监督管理信息、正向激励信息、社会评价信息、违法行为信息等情况,并根据全年各类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逐一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做到不漏评,不错评。信用评价采用千分制,等级从高至低分为四级:A级、B级、C级、D级。评价周期为每年一次,计算时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信用信息可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对接或企业、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录入进行采集,信用信息采集贯穿全年。评定程序分为信用等级初评、初评结果告知、信用异议核实、信用等级确定四个步骤,最终结果为A级12家,B级712家,C级42家。 三是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引导到位。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分级监管。根据经营行为合规情况和监管情况,动态调整监管级别及监管措施。督促企业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提升管理能力;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在后续的监管中加强执法力度,增加检查频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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