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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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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深入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宁波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 1.课题名称:宁波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2.研究重点:围绕信用赋能乡村振兴,聚焦涉农信用数据归集、涉农主体信用评价、涉农主体守信激励、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乡村治理”等方面,梳理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步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路径。 3.完成时间:2025年11月底 4.补助金额: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社会经济重大研究工作,具有类似课题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 3.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方案合理。研究内容符合宁波市情,把握时代特征,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宁波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信用处,邮件主题处注明“宁波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研究进度。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30日内,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课题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研究,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做好开题汇报的准备;承担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汇报;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后提交最终研究报告,我委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307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021273 邮箱:creditnb2023@163.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宁波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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