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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波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因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被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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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一家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因在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出具虚假报告,被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罚。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加强机动车检测行业监管、确保排放数据真实可靠的警钟。 据悉,2024年12月11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宁波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通过仔细调阅和对比车辆检验报告与检验过程的监控录像,执法人员发现,一重型柴油车在进行检验时,排放出明显可见的烟度(黑烟),然而该公司却为该车辆出具了排放合格的检验(测)报告。此举违反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第8.2.2条的规定,即“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展开了调查,并依法作出了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4月15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15.2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元。 此次处罚不仅彰显了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检测行业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了所有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机动车排放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检测机构作为确保机动车符合排放标准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这一事件也暴露出当前机动车检测行业在监管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机动车排放数据的真实可靠,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携手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还将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检测机构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此外,广大车主也应增强环保意识,积极配合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确保自己的车辆符合排放标准。对于发现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车主都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宁波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因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被处罚的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加强机动车检测行业监管、确保排放数据真实可靠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未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同时,也将积极探索部门间业务数据互通互用等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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