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 详情 |
[市口岸办]宁波市深化跨部门制度协同赋能AEO企业高质量发展 | |||
| |||
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由世界海关组织倡导,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给予优惠便利。在全球贸易中,AEO是“绿色通行证”和“金字招牌”,企业可以享受减少监管频次、优先办理、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中国已与新加坡、欧盟、新西兰等28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4个国家(地区)。 一、背景情况 一是国家有明确要求。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牵头,40个中央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要给予AEO企业跨部门联合激励。 二是AEO企业作用明显。AEO企业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产业链竞争力、稳定外贸基本盘、支持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全国来看,截至2024年4月底,AEO企业数量占比0.96%,进出口额占比达36.30%。 三是企业对制度协同有期盼。AEO企业不仅关注口岸通关、物流环节的便利,更希望联合激励能够向金融、贸易、财税、保险等外贸上下游链条延伸,实现各类政策的协同发力。 二、主要做法 2023年9月,宁波市在全国首创地方层面AEO企业联合激励工作措施1.0版,12个部门联合制定35项措施,有效提升AEO企业“金字招牌”的吸引力。2024年9月,宁波市再次在全国发布首个AEO企业联合激励方案2.0版,口岸、商务、海关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赋能宁波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六个方面23条具体举措,切实深化跨部门制度协同赋能AEO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从单点突破向集成化制度创新迭代,企业通关速度“更快一步”。企业享惠措施不再限于报关、查验、送检等具体的口岸通关环节,凭借AEO认证资质,可以享受一揽子便利服务;也不再限于海关的单一领域,而是涵盖16个部门的便利服务。 二是从“边境”向“边境后”延伸,企业生产经营“更有底气”。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联合激励措施从口岸通关、物流监管等“边境”环节延伸到重点企业培育、人才引进等企业生产经营的“边境后”环节。对专精特新、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等重点企业和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企业优先培育;对AEO企业聘请的外籍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办理相应年限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享受相应人才政策支持。 三是从境内服务向境外服务延伸,企业开拓市场“更有信心”。支持企业“走出去”,联合激励措施从支持企业境内段业务开展延伸到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境外参展等境外段业务。对AEO企业境内外参展给予支持倾斜;加大AEO企业出口信保在手订单限额支持;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纠纷调解支持;助力AEO企业享受国际互认国家(地区)优惠便利。 四是从提升速度向降低成本延伸,企业贸易成本“更低一筹”。助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联合激励措施从提升口岸通关效能延伸到提供财税、金融支持等领域。AEO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试点免除海关税款担保;创新AEO企业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如与中国银行合作推出的AEO企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目前已经为宁波市AEO企业提供超过70亿美元的国际结算服务。 三、工作成效 2023年,宁波市新增AEO企业18家,增长量为近年来之最。当前,宁波市现有进出口实绩外贸企业累计2.7万家,其中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130家,以不到1%的数量比例贡献了全市七分之一的进出口贸易额,成为外贸发展的“中流砥柱”和“压舱石”。 四、下步计划 一是加大AEO企业培育力度。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大优强,绿新高”等重点企业开展多样化联合培育,推动AEO企业扩容提质。 二是开展强化联合宣贯。相关部门线上线下开展联合宣贯,对AEO企业资质优势和享惠措施进行深度解读,引导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推动政策迭代升级。结合宁波外贸特点,根据不同类型AEO企业需求,进一步挖掘便利化服务举措,迭代出台跨部门激励措施,打造具有特色的工作品牌,进一步帮扶企业提效降本。 四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加强企业境外通关情况调研,积极向上建言献策,推动海关总署强化与AEO互认国家海关协调,保障AEO企业在境外应享尽享便利通关服务,不断提升企业“走出去”满意度。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文章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