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办理

发布日期:2023-07-25 11: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广西新闻网

为了缓解大学生还款压力,广西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免息和本金延迟一年偿还的优惠政策,对于今年和往年毕业的学生在2023年内应偿还的利息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承担。若毕业学生还觉得偿还本金有困难,还可以自主申请延期1年偿还2023年应还本金,不计复利。

需要办理本金延期偿还的毕业生可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利息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的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将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确定。

贷款利息及利率: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需要支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贷款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前往市县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最后,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远程续贷办理流程

续贷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确认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方式,并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远程贷款申请提交至市县学生资助中心,借款学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只需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即可。

市县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后,借款学生会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并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请凭回执验证短信或《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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