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来电也能造假,电话线另一端可能在海外!

发布日期:2023-06-05 15: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奉化区公安分局

5月25日下午,两名自称是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来到奉化溪口辖区某宾馆内,向老板林女士(化名)表示其宾馆网络速度慢,可以免费进行优化,林女士欣然应允。半小时左右,两人安装完一台电子设备后便离去了。然而,几天后,却出现了问题。

林女士发现装完设备后的几天里,每天都会有全国各地的电话打进来,每次只响铃1秒钟。到电信公司一查询,发现宾馆在3天内竟然向外拨打了近700分钟的电话。意识到设备可能存在问题,林女士赶紧报了警。

与此同时,分局溪口派出所也接到多家宾馆报警,称有人身着电信公司制服,冒充电信公司工作人员以免费优化网速为由,将无进网许可证的设备接入用户交换机端口和语音模块。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多方侦查研判,摸排追踪,于5月29日下午在慈溪市某宾馆内抓获两名嫌疑人罗某和张某,现场查获VOIP设备7台,手机2部。

VOIP是利用固定电话线路接入电话网络,来电显示的就是本地固话号码,通过架设VOIP设备、异地网络远程拨号的方式实施诈骗,实现人机分离,达到隐匿其真实位置的目的。

嫌疑人通常以网络提速升级为由,实则将外接设备与宾馆内的座机连接,调试后由境外诈骗团伙以远程操控方式,利用座机号码向全国各地拨打诈骗电话。诈骗分子正是利用座机号码的“迷惑性”,降低了被害人的防范意识,从而达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目的。

两名嫌疑人到案后,交代了5月中下旬在衢州和宁波等地流窜作案,在酒店宾馆安装VOIP设备,并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目前,2人因涉嫌帮信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使用VOIP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是犯罪行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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