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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鄞州推行“五书同达”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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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等同步送达到位于鄞州瞻岐镇的一家注塑件生产企业负责人手中,企业负责人表示会 尽快按照上面的规定履行,也为环保分局 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的执法行为点赞。 前不久,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执法人员在走访中发现,这家模塑企业因为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需要被处以罚款10万元处罚。 日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在鄞州率先实施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行政合规建议等“五书同达”工作,按照“谁处罚、谁告知”的原则,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等,建立“五书同达”的工作机制。 鄞州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说:“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信用是非常重要的,行政处罚信息将作为失信信息在‘信用中国’等各级政府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企业行政相对人如果不了解如何进行信用修复,将受到一定影响,在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评选评优、资格资质认定、备案及金融信贷等领域,原应享有的权利也将有所受限。” “五书同达”机制的建立,明确了企业失信行为类型、信息公示期限、公示平台、修复流程、信用修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可以帮助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后的第一时间明确信用修复的重要性、修复流程和有关政策,为企业后期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奠定基础。 目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已向全区20家企业送达“五书”20份,使企业履行执行效率提高了30%,通过主动推进合规指导和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进行合规经营和信用修复,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下一步,鄞州将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做法的基础上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行政合规建议同步送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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