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网络直播营销需诚信经营 镇海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一批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8-15 16:4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镇海区信用办

随着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日益兴盛,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通过网络直播购买商品,与此同时不少商贩在直播营销活动中通过虚假报价、夸大宣传等违背诚信原则的手段获利,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今年4月以来,镇海区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重拳出击。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线索18条,有效净化了网络直播营销市场秩序。现将第一批三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网络违法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今年,当事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小程序的微店内销售金箔酒。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网络交易线索排查获得案源,随后对其进行实地检查时,发现已销售金箔酒18瓶,共计货值5532元,获利49元(其余违法所得已退款)。当事人通过网络经营金箔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综合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9元,并处罚款100000元。

案例二:某餐饮店违反物价管理规定案

2022年5月23日,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数字监管平台监测线索检查当事人在抖音平台的特惠套餐商品,套餐价格为每份58元,4.8折,划线价120元。经查,特惠套餐发布前7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远低于标示的12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6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136元,并处罚款1568元。

案例三:某美容会所美容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案

2022年5月16日,执法人员根据数字监管平台监测线索,发现当事人在抖音平台账户下,有一显示“享瘦美丽 9.9元暴瘦一年”的视频广告,内容含“享瘦美丽 9.9元暴瘦一年”“见证效果的时刻到了”“使用前87.5 使用后腰围84.5”“使用前腰围83使用后腰围81”“使用前腰围85 使用后腰围82.5”“使用前腰围95使用后腰围92.5”“使用前腰围86使用后腰围83”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2年5月20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此,希望广大网络直播营销市场主体引以为戒,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诚信经营。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网络直播营销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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