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拖欠劳动者报酬 象山一企业3年内依法受限

发布日期:2022-12-27 09:5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象山县人社局

今年8月,郝某来到象山县劳动监察大队求助,投诉宁波智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在半年期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22名工人总计35万余元的工资公司一直没有支付给他们。

得知此事,大队长王李渊马上接手案件,经查发现宁波智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郝某等22名工人2022年2月至8月劳动报酬353066.5元的情况,随后县人社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立马改正将相关报酬支付给当事人。但该公司经通知后仍旧逾期未履行文书。县人社局依法处以两万元罚款,并将宁波智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为期三年。联合惩戒期内,相关部门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早在2017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就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我县人社局结合上级指导和地方实际,也制定出台了县级实施细则,依法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工作,并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象山县将继续加大加深打击力度,保障广大农民工及依法劳动获酬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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